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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档案局(馆)信息报送及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22日作者:超级管理员

贺档发[2013]2号 关于印发《贺兰县档案局(馆)信息报送及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现将《贺兰县档案局(馆)信息报送及考核奖励办法》随文印发,望认真对待,遵照执行,确保全年信息报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贺兰县档案局(馆) 2013年2月15日 贺兰县档案信息报送及考核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撰写信息、稿件及调研文章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关心档案工作动态,结合档案局实际,经档案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此管理办法。一、目标任务全体档案局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承担信息撰写及报送任务,按照岗位量化信息和调研文章撰写任务。局长每年撰写信息不少于5篇,自拟或商定调研课题1个,并形成调研报告;副局长每年撰写信息不少于10篇,自拟或商定调研课题1个,并形成调研报告;其它人员每年撰写信息不少于5篇,调研课题不做硬性规定。二、投稿方向全国、区、市档案局网站及相关刊物,《中国档案报》、《宁夏档案博览》、《银川档案信息》等各级报刊,区、市、县有线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县委、政府内部交流、创新工作及相关工作交流媒体等。三、报送的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2、各级领导关心、重视、支持档案部门工作的情况。 3、档案部门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 4、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部署的情况。 5、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档案社会和经济效益方面的情况。 6、档案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7、社会舆情,广大干部群众对档案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等。 8、建立新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以及档案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情况等。 9、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突出矛盾;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及各类危及档案安全的情况。四、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1、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信息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确保上报的信息情况清楚,准确无误。 2、高度重视信息的质量。力求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做到标题简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富有新意。 3、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上报。`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展示工作,宣传成果。五、审核登记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完成全年信息撰写任务,信息的内容及有关数据,由副局长把关审核签字后,按照信息打印格式形成正式稿件,以电子版发送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信息中心、纪检委、区档案局、市档案局,并打印纸质件5份,分送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局长,其余2份统一登记存档。副局长负责信息、调研报告及材料采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调研报告及材料报送工作,年终据此进行奖励。六、考核认定撰写的信息被县、市、区及国家有关媒体采用或刊物发表的,分别加奖50、100、150、200元;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县、市、区及国家有关媒体采用或刊物发表的,分别另外加奖200元、250元、300元、350元。一稿多投得以得奖最高的计算,不稿重复奖励。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分解任务数每少写一篇信息扣罚20元,如果所得稿费不能抵顶扣罚金额,当事人要补交差额数。七、奖励时间办公室按季度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和调研文章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公布,年终经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集中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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